我的回報是我付出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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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獎賞由我來給予

每週午夜哭泣冥想這些事情

耶穌基督在合上《啟示錄》時,留下了很少但重要且有力的信息。其中兩個可以在《啟示錄》22 中找到:7,12 和16。第一個與同一件事的三次重複有關,宣告其緊迫性和重要性; 那就是:「看哪,我很快就來了,看哪,我很快就來了,我確實很快就來了。 如果上帝做出了這樣的聲明,但它沒有讓你思考和採取行動,那麼你可能出了問題。

快的意思是,速度快; 迅速地,很快地,迅速地,及時地。

下一個內容在第 12 節也與前一個內容相關:「看哪,我必快來。 我的賞賜在我,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。” 有人可能會問,主在這裡所說的工作是什麼? 他把它綁在看哪,我很快就來了。

馬可福音 13:34 寫道:「人子就好像一個人,離開本家,遠行,將權柄(馬可福音 16:15-20)交給他的僕人,和各人所做的工,吩咐門房看守。” 他給了每個人他的工作。 也在馬特. 25:14-46。

請記住根據哥林多前書 1 章的記載。 3:13-15 各人所做的,必顯明出來;到了日子,必顯明出來,因為這事必被火顯明; 火將檢驗每個人的工作是什麼。 如果一個人所建立的工作能夠持續下去,他就會得到報酬。 (我的報酬是按照每個人的工作給他們)。 人的作品若被燒毀,他就必受損失,但他自己卻必得救。 但就像被火燒了一樣。”

主正在對信徒說話,他們的一些工作被燒毀,但他們得救了,就像被火救了一樣。 身為信徒,我們必須警醒並做祂透過聖靈交給我們每個人的工作。 主神即將回來,祂的獎賞與祂同在,要按照每個人的工作給他們。 常常問自己,神託付給我什麼工作,我做了什麼? 因為很快他就會突然回來,他的獎賞就在他身邊。

只讀記憶體。 14:12 告訴我們:“這樣看來,我們各人都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交賬。” 啟示錄 20 章 12-13 節也說:「我又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大小,都站在神面前; 案卷也展開了,另有一卷展開,就是生命冊。死了的人都憑這些案卷所記載的,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。 海交出其中的死人。 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;他們也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。” 在這裡,非信徒和迷失者站在上帝面前,他們的行為受到審判。 但對信徒來說,主手中有祂的賞賜,要按各人的行為賜給他們。 你的工作怎麼樣?它在神面前經得起考驗嗎? 除非主給你代禱者的工作,否則你的工作就不是你個人的禱告。 我不是在唱詩班中奉獻或唱歌等。在禱告中向上帝求助,找出祂給你的工作,並忠於它。 你的工作不是在基督徒漫步走上講壇時攜帶另一本聖經。

我的回報是我付出的——第 09 週